25赛季足协裁判评议:石家庄红点,佛山点球。

2025-04-03 04:54:00

4月1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举行了本赛季第五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次评议涉及9个判例,均来自中甲、中乙联赛以及全运会女子足球资格赛的申诉。在无中超俱乐部提出申诉的情况下,评议组经过细致讨论,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存在错漏判。

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邀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评议过程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旨在确保评议结论的公正与准确。

针对第一个判例——中甲联赛南通支云与石家庄功夫的比赛,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在与南通支云9号队员身体接触时,后者倒地,应视为一次明显的犯规。此动作发生在罚球区内,影响了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因此应判罚球点球,并对石家庄功夫36号队员出示红牌。

第二个判例来自同一场中甲联赛,关于陕西联合月亮泊队进球是否为手球犯规的争议。经过评议组的一致讨论,认为从现有视频证据来看,无法确定球是否与对方队员手臂或身体有接触,因此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进球有效的决定。

第三个判例同样来自中甲联赛,涉及陕西联合月亮泊队与定南赣联队的比赛。对于助理裁判员未示意越位而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情况,评议组认为从视频中无法证明陕西联合月亮泊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因此支持了裁判员的决定。

在第四个判例中,涉及到陕西联合月亮泊VS定南赣联的比赛中的一次手球争议。经过讨论,评议组一致认为该次手球并非犯规,因为球员在解围时球反弹到其手臂上,属于正常反应。

第五个判例是中甲联赛佛山南狮与苏州东吴的比赛。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苏州东吴26号队员的手臂移动扩大了防守范围并触球,应判罚手球犯规和罚球点球。

第六个判例来自中乙联赛广东铭途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对于广东铭途56号队员用脚解围时与对方队员的接触,评议组多数认为此行为属于违规争抢并支持裁判员的罚球点球决定。

第七个判例仍然涉及广东铭途VS成都蓉城B队。评议组认为成都蓉城B队28号队员的争抢应被判罚犯规,而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是错误的。

第八个判例是全运会女子U18组资格赛中陕西女足与福建女足的比赛。对于陕西女足28号队员的争抢动作,评议组一致认为属于合理身体接触并未构成犯规。

最后一个判例涉及全运会女子资格赛中陕西女足11号队员的带球突破情况。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福建女足11号队员在争抢中的动作导致陕西女足队员倒地并应被判为犯规及罚球点球。

综上所述,通过对这些案例的仔细审查和讨论,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得出了各判例的结论。这些结论不仅为未来比赛中的裁判工作提供了指导,也体现了中国足协对足球比赛公正性的高度重视和不懈追求。